为做好2014年度人员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4年度人员招聘计划以补充教师队伍为主,根据岗位需要适当补充其他类别人员。
(一)教学单位人员招聘要依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岗位设置与聘用情况以及本单位近五年进人规划等情况,结合师资队伍现状、学科建设、课程建设以及所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等需要,科学合理地制订本单位教师招聘计划。其中博士比例较高的学院仍然以补充学科带头人为主,其他学院以补充高水平博士为主,并根据岗位需要适当补充其他层次人员。
(二)科研单位人员招聘要依据本单位近三年内需承担的科研任务、编制数、人员结构和工作量合理制定招聘计划,重点补充学科带头人。
(三)其他单位人员招聘计划应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现有人员结构,重点补充岗位急需人员。
2014年各类人员的招聘条件,须按照《宁夏大学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宁大党发〔2012〕29号)和《宁夏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大校发〔2008〕13号)执行。
(一)各单位在制定招聘计划时,应广泛征求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的意见,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议,并征得分管校领导同意,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
(二)各单位凡招聘特殊岗位计划者,除填写《2014年度各类岗位招聘计划表》(见附表)外,应单独提交书面报告,须明确招聘理由、岗位任务、招聘条件等,并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人事处。
(三)为保证招聘工作的有效落实,各单位在报送招聘计划时,须同时报送本单位招聘工作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