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工作职责
当前位置是: 网站首页 -- 机构设置 -- 工作职责

 负责全校人力资源工作的宏观规划、管理研究和综合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人事制度改革及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提升,受理师德失范行为举报并组织处理,开展人才招聘、人员编制管理、教职工考核和人力资源调配,服务各类人才项目选拔推荐和博士后流动站日常管理,实施人才分类评价、岗位分级聘任和人才培养,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内设综合办公室(师德师风建设办公室)、人事管理办公室、师资管理办公室、人才工作办公室(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工资管理办公室、社保管理办公室6 个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