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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四类高层次人才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人事处〔2019〕22号)

发布日期:2019-04-11   点击量:

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9156号)、《中共宁夏区委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自治区第四批“塞上英才”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9136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9149号)、《中共宁夏区委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915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自治区第四批“塞上英才”人员选拔、2019年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拨、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人员选拔、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宁教函〔201976号)予以转发。为做好校内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和自治区第四批“塞上英才”人员名额不限,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23名,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人员5名。同一人在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自治区重大人才选拔项目。

二、申报要求

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学院学术委员会在高层次人才选拔推荐中的作用,认真审核,严把人才质量关,切实把学科水平高、有带头、引领和示范作用的优秀人才选拔上来;充分考虑高层次人才对学科建设的支撑作用。已入选自治区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的人员和入选青年托举人才培养工程且未取得新成果的人员不得申报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项目。

各单位须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的选拔程序开展工作。各申请人员请于419日前将以下材料交人事处综合科:

   (一)要求提供的申报材料。

1.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申请人员需提供的申报材料:《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推荐人选业绩成果一览表》一式两份、《推荐人选个人登记表》一式两份(登记表请从“东方智辰”网站下载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填写,填报时请在“一般申报类”和“产业创新类”中选择其中一种填报,并生成后缀名为“.RPU”的电子数据上报)。

2.“塞上英才”申请人员需提供的申报材料:《自治区“塞上英才”工程申报表》一式三份、《自治区“塞上英才”工程人选基本情况信息表》一式一份、《自治区“塞上英才”工程人选业绩成果一览表》一式一份、推荐人选业绩与贡献单行材料。

3.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申请人员需提供的申报材料:《2019年推荐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情况登记表》、《基本情况信息表》和《业绩成果一览表》各一式一份。

4.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申请人员需提供的申报材料:《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人选申报表》一式三份、《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人选基本情况信息表》一式一份、《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人选业绩成果一览表》一式一份。

(二)校内选拔推荐材料。主要包括《人员情况一览表》和《宁夏大学选拔推荐高层次人才有关部门意见登记表》各一式一份。

(三)佐证材料。主要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主要著作、论文、检索报告、科研项目立项和结项证明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填写的成果均需提供证明材料。所有的外文文章以及被CSSCICSCD收录的文章须提供检索报告(科技处签字并加盖公章),一般中文文章须提供知网检索页(推荐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著作须提供封面页和版权页复印件。复印件统一采用A4纸,装订成册后形成材料目录(标注页码)。复印件需推荐单位审核,核实人签名,加盖单位印章。佐证材料汇编须经推荐单位审核,材料审核人须在材料目录页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四)以上所有填报材料电子文档须发送至邮箱:ywg@nxu.edu.cn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弋伟国

联系电话:2061064(内线6064

附件:各项目文件、申报材料及校内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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