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1〕63号)要求,现就我校组织开展2021年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学院学术委员会在高层次人才选拔推荐工作中的作用,认真审核,严把人才质量关,切实把学术水平高、有带头、引领和示范作用的优秀人才推荐上来,充分考虑高层次人才对学科建设的支撑作用。
申报人员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由所在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后统一报送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二、报送材料
(一)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1)《2021年推荐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登记表》1份;(2)《2021年推荐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信息表》1份;(3)《2021年推荐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业绩成果一览表》1份;(4)《宁夏大学选拔推荐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5)《宁夏大学选拔推荐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有关部门意见登记表》1份;(6)与申报材料中内容对应的佐证材料1套,采用A4纸以图书样式装订并形成材料目录,由所在单位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材料审核人须在材料目录页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送要求。请于4月7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综合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弋伟国
联系电话:2061064(内线6064)
电子邮箱nxurenshichu910@126.com。
附件:1.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2.申报表格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