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预引进优秀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和中青年人才深造补助的通知》(宁人社函〔2021〕87号),现就组织申报中青年人才深造补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次重点从已入选的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自治区科技奖获得者等中青年人才中选派,优先支持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学科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赴外研修深造,优先支持已经申请国内访学并派出的人员。(注:近3年已参加公派出国留学“西部项目”“西部之光”、自治区青年人才赴外访学研修项目等资助人员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名额:自治区人社厅分配至自治区教育厅的计划名额原则上不超过5名,我校在教育厅计划名额内申报。
三、申报人员条件
1.深造人员为在职在岗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2.深造人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3.深造形式为全脱产学习,深造期限为3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学历教育不包括在内。
4.深造单位原则上为国内重点院校、科研院所、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大中型科技创新企业及东部发达省市相关单位。
四、经费支持
中青年人才赴外深造按每人最高3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不足3万元据实申报),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学习、生活、工作、学术、交流、食宿、交通、文章、著作等支出。
五、填报材料
1. 接收单位公函一式2份;
2. 《自治区中青年人才赴区外深造补助申请表》一式2份。
六、申报截止时间
请申报人员于2021年5月16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德勤楼913室),电子版发送至1024515251@qq.com邮箱。
联系人:吕媛媛
联系电话:2061069(内线:6069)
附件1:《自治区中青年人才赴区外深造补助申请表》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