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张树静等9名同志已达到退休条件,自2022年7月31日起退休,名单如下:
张树静,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高级实验师;
刘 毅,男,离退休人员服务处,六级职员;
李学强,男,化学化工学院,教授;
杨小宁,女,数学统计学院,副教授;
卢 京,女,数学统计学院,副教授;(提前离岗创业)
马 芳,女,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王 利,女,图书馆,副研究馆员;
蒋伟霞,女,图书馆,副研究馆员;
曾 华,女,宁夏大学附属中学,中学高级教师。
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交接事宜,并通知本人到人事处办理退休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1.通知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休人员将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纸上)交于社保科;正高级职称人员还需携带正高级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退休人员到人事科领取《宁夏大学退休人员离岗通知单》,到各有关单位办理退休手续。
3.退休人员持各有关单位签字(盖章)的通知单,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人事科办理退休证。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