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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杨欣等同志退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04   点击量:
各单位: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杨欣等 16 名同志已达到退休条件,自2022 年 10 月 31 日起退休,名单如下:

杨 欣,男,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技师;

张晓岗,男,农学院,讲师;

张 黎,女,农学院,教授;

赵丽莉,女,农学院,高级实验师;

李锦馨,女,农学院,教授;

关晓庆,女,农学院,高级实验师;

杨作山,男,文学院,教授;

桂生义,男,外国语学院,副教授;

王 超,男,物理与电子电气工程学院,中学高级教师;

周 波,男,新华学院,高级政工师;

陆 兴,男,信息工程学院,副教授;

李志保,男,后勤保障部,副主任医师;

刘艳娟,女,机械工程学院,副研究馆员;

邵佩兰,女,食品与葡萄酒学院,教授(提前离岗创业);

姜 红,女,食品与葡萄酒学院,高级实验师(提前离岗创业);

陈多宁,男,本科生院,助理研究员(提前离岗创业)。

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交接事宜,并通知本人到人事处办理退休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1.通知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退休人员将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纸上)交于社保科;正高级职称人员还需携带正高级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退休人员到人事科领取《宁夏大学退休人员离岗通知单》,到各有关单位办理退休手续。

3.退休人员持各有关单位签字(盖章)的通知单,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1 张,到人事科办理退休证。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 年 10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