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杨欣等 16 名同志已达到退休条件,自2022 年 10 月 31 日起退休,名单如下:
杨 欣,男,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技师;
张晓岗,男,农学院,讲师;
张 黎,女,农学院,教授;
赵丽莉,女,农学院,高级实验师;
李锦馨,女,农学院,教授;
关晓庆,女,农学院,高级实验师;
杨作山,男,文学院,教授;
桂生义,男,外国语学院,副教授;
王 超,男,物理与电子电气工程学院,中学高级教师;
周 波,男,新华学院,高级政工师;
陆 兴,男,信息工程学院,副教授;
李志保,男,后勤保障部,副主任医师;
刘艳娟,女,机械工程学院,副研究馆员;
邵佩兰,女,食品与葡萄酒学院,教授(提前离岗创业);
姜 红,女,食品与葡萄酒学院,高级实验师(提前离岗创业);
陈多宁,男,本科生院,助理研究员(提前离岗创业)。
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交接事宜,并通知本人到人事处办理退休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1.通知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退休人员将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纸上)交于社保科;正高级职称人员还需携带正高级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退休人员到人事科领取《宁夏大学退休人员离岗通知单》,到各有关单位办理退休手续。
3.退休人员持各有关单位签字(盖章)的通知单,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1 张,到人事科办理退休证。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 年 10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