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庆祝第40个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现就开展2024年度“立德树人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名额及参评范围
(一)设“立德树人楷模”5名左右,主要面向教学科研一线,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满5年以上(含5年,截止2024年7月1日)的优秀教师(含备案人员)。
(二)设“立德树人岗位标兵”30名左右,主要面向教学科研、管理教辅及工勤技能人员,在校工作满5年以上(含5年,截止2024年7月1日),工作勤恳、贡献突出的在编教职工(含控制编、备案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立德树人楷模”的评选条件
1.有理想信念,政治素质过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实践者。
2.有道德情操,治学态度严谨。恪守学术规范,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模范践行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规范,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积极贡献,职业道德事迹感人,深受广大学生爱戴,具有较高的威望。
3.有扎实学识,育人成效显著。秉承先进教育理念,学术造诣高,具有扎实的专业功底、过硬的教学科研能力,长期工作在教学科研一线,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积极开展专业服务社会实践,创造性地解决实际问题,在全方位育人和社会服务方面具有一定的声誉和影响力,贡献突出,事迹感人,师生美誉度高。
4.有仁爱之心,注重人文关怀。积极从事党支部、班主任、专业导师等公共服务工作,把坚持立德树人内化到人才培养的各个方面,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中心;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学生,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5.曾获此奖项者,不再推荐。
(二)“立德树人岗位标兵”评选条件
1.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潜心教学,严谨治学,勤勉服务,敬业奉献,师德高尚。
2.创新进取,广受好评。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拓宽学术视野,更新知识结构,积极主动承担工作任务,热情服务,广受师生好评。
3.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合格及以上且至少1年为优秀等次。在党员民主评议中连续三年获得优秀等次者、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均可优先推荐。
4.曾获此奖项者,不再推荐。
三、推荐名额及评选程序
(一)“立德树人楷模”由各学部党组织推荐,不超过1名,学校组织评选。
(二)“立德树人岗位标兵”由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学校组织评选。其中机关党委推荐不超过2名,新华学院、附属中学分别推荐不超过1名,服务教职工人数在300人以上的学部推荐不超过3名、200人以上的推荐不超过2名,其他学部、民族预科教育学院、书院各推荐不超过1名,其他各单位推荐不超过1名。
(三) 申报人只能申报奖项中的一项,各奖项分别单独评选。
四、有关要求
1.负责推荐工作的党组织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以真实事迹、业绩为基础,优中选优,宁缺毋滥。
2.推荐材料包括“立德树人奖”评选推荐表、汇总表、详细事迹材料,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应严格按照样例撰写(附件3),凡事迹平平、粗枝大叶的均不予评定。
3.请于8月3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报送人力资源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德勤楼913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gzb@nxu.edu.cn,逾期视为放弃。
联 系 人:李学武 联系电话:2061961(6961)
附 件:1.“立德树人奖”评选推荐表
2.“立德树人奖”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3.“立德树人奖”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样例(2000字左右)
人力资源部(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