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夏大学“贺兰山学者”岗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宁大校发〔2017〕397号)和《宁夏大学“贺兰山学者”岗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宁大党发〔2019〕108号)精神,经研究,现就申报首批“贺兰山学者”岗位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设岗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联络,精心组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切实选聘学科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
二、申报人员须填写《宁夏大学“贺兰山学者”岗位计划申报书》,并对申报书中填写的业绩成果等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在申报环节或受聘期间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申报或受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推荐人选须经设岗单位学术委员会充分审议,党政联席会议认真研究后,于12月15日前以单位名义统一报送至人事处(单位推荐人员汇总表、单位学术委员会纪要、党政联席会议纪要、推荐人员申报书及佐证材料各1份,并报送电子版)。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处综合科弋伟国
电 话:2061064(内线:6064)
邮 箱:yiweiguo2010@126.com
附件: 1. 宁夏大学“贺兰山学者”岗位计划申报书
2. 推荐人员汇总表
人 事 处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