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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5   点击量: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我校新时代师资队伍建设,不断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师函〔20212号),现将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申报认定“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带动我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水平,引导教职工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心有大我、至诚报国,教书育人、敢为人先,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平凡教学科研工作之中,为学校建设西部一流大学贡献力量。

二、基本条件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自身教师队伍党的建设,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

三、办法程序

(一)各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根据基本条件及《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附件)积极申报。

(二)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申报材料进行把关,并在申报表相关栏目加盖党组织公章。(《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见附件2)

(三)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经学校研究后报教育部。其他未选中团队(不含第一批)可作为后续自治区级、校级、院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候选对象。

(四)教育部委托相关组织和专家,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进行认定。

四、奖励措施

坚持精神奖励、典型宣传与发展支持相结合。教育部将在重大教育改革试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把“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创建情况作为一项重要观测指标。对认定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颁发牌匾和证书,并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加大团队建设支持力度,组织开展跨领域的学术交流、联合攻关、研修培训以及与地方产业技术需求对接等活动,加强团队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成员在申报有关人才支持计划、教学名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自治区和学校将根据情况,结合现有科研计划和人才计划,在拓展发展通道、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等方面对认定通过的“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给予重点支持。

五、有关要求

(一)各教学科研单位申报数量限1个。

(二)第一批自治区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校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院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均可申报,不受单位申报数量限制。

(三)各申报单位、团队于2021531日前进行申报。申报材料纸质版报至德勤楼907室,电子版发送至2019082@nxu.edu.cn

 

附件:1.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

2.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