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师德大讲堂”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宁夏大学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宁大党发〔2021〕3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决定举办“师德大讲堂”,于2021年4月27日举行第一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1年4月27日(星期二)9:00
(二)地点:贺兰山校区文荟楼东报告厅
二、参加人员
各教学科研单位教师代表(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欢迎当天没有课程安排的教师积极参加。
三、有关要求
(一)请参会人员8:40分签到入场。
(二)会议期间请将手机调至震动或静音状态,保持会场秩序。
(三)各单位组织参加“师德大讲堂”情况将纳入各单位年终考核与师德师风建设考核内容(不含新华学院、中卫校区)。
附件:“师德大讲堂”参会名额分配表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