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站管理
当前位置是: 网站首页 -- 博士后 -- 在站管理 -- 正文

博士后退站

发布日期:2024-06-21   点击量:

一、博士后申请退站

在站博士后因故无法完成在站研究,需要申请退站的,请填写《博士后退站申请表》,并在中国博士后网站提交相应申请,以保证个人履历的完整性。具体流程如下:

(一)个人登陆“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申请退站。《博士后退站申请表》经个人和导师签字后,提交流动站审批(与工作站联合招收博士后应先提交工作站审批);

(二)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本人填写并提交《离校确认单》,博管办办理离校手续(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需先把经费退回学校账户才可办理离校手续)。需要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的,及时将《调档函》交博管办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二、设站单位办理退站

(一)博士后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设站单位在告知本人或公告后须予以退站:

1.进站半年后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博士学位证书的;

2.提供虚假材料获得进站资格的;

3.中期或出站考核不合格的;

4.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弄虚作假,影响恶劣的;

5.被处以刑事处罚的;

6.因旷工等行为违反所在单位劳动纪律规定,符合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情形的;

7.因患病等原因难以完成研究工作的;

8.出国逾期不归超过30天的;

9.合同(协议)期满,无正当理由不办理出站手续或在站时间超过6年的;

10.其他情况应予以退站的。

(二)退站的博士后人员,不享受国家对期满出站博士后人员规定的相关政策。设站单位录入退站—省级博士后管理部门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上备案。

附件:相关表格


上一条:博士后延期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