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门洪忠等 12 名同志已达到退休条件, 自 2023 年 2 月 28 日起退休,名单如下:
门洪忠,男,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统计师;
贾 鹏,男,保卫处,七级职员;
张光弟,男,食品与葡萄酒学院,教授;
周 萍,女,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袁 荣,女,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王永忠,男,物理与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副研究馆员;
杨晓梅,女,物理与电子电气工程学院,教授;
刘万毅,男,化学化工学院,教授;
马 健,男,档案馆,副编审;
隆文彬,男,后勤保障部,技师;
刘 宁,男,后勤保障部,七级职员;
李春晖,男,宁夏大学附属中学,中学高级教师。
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交接事宜,并通知本人到人事处办理退 休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1.通知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退休人员将本人社会保障 卡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纸上)交于社保科;正高级职称人 员还需携带正高级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退休人员到人事科领取《宁夏大学退休人员离岗通知单》, 到各有关单位办理退休手续。
3.退休人员持各有关单位签字(盖章)的通知单,携带本人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1 张,到人事科办理退休证。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 年 2 月 2 日